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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弱视的原因,分类,预防,检查和治疗

时间:2018年09月03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弱视是眼科临床常见的儿童眼病,是指在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如近视、远视、散光,以及形觉剥夺如眼睑下垂等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标准即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视力较差眼为弱视眼。根据相关研究认为3~5岁儿童视力的常值最低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正常值最低为0.7。通俗讲就是在孩子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内(6-8岁以内)由于各种原因(如屈光异常、斜视、角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等)导致正常视觉功能发育受影响,使患儿的矫正视力低于同龄儿童的正常水平。主要表现是经过正规的验光后,患儿戴镜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且眼科检查没有器质性的病变。需要注意的是弱视与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近视不同,一般的近视眼戴上合适的眼镜后视力能达到正常水平,而弱视眼戴眼镜后视力也低于正常范围。 弱视根据其病因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等。


弱视的病因


临床诊断弱视时都需要明确弱视发生的原因,弱视常见的病因包括:


1、屈光参差:即双眼屈光度数明显不一致,度数高的眼就可能发生弱视,如一只眼有近视,而另一眼没有近视。


2、视觉发育敏感期内发生的单眼斜视:在患儿幼年时期出现的单眼斜视,如控制眼球运动的肌肉发育不良等容易发生弱视,而双眼能交替出现斜视者,一般发生弱视的可能性小。


3、双眼明显屈光不正:包括中高度远视、高度近视或散光, 由于屈光不正度数高,导致眼睛成像不清晰,因此影响了视功能的发育而形成弱视。


4、视觉发育期内发生的病变影响了眼睛的清晰成像,如遮住了瞳孔的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等。


弱视发生的机制


1.形觉剥夺:在视觉发育敏感期内,一些影响眼部清晰成像的病变,如明显屈光不正、角膜病变、眼睑下垂、白内障等,使视网膜黄斑区不能形成清晰物像,从而导致视觉发育障碍。


2.大脑皮质主动抑制: 正常情况下双眼视觉细胞处于平衡状态,而当双眼有明显屈光参差及两只眼的屈光度数相差250度以上。由于两只眼产生的物像大小不一难以在大脑中融合,处于优势地位的眼(度数低的眼)产生的视觉信号在大脑视觉中枢会抑制弱势地位眼(度数高的眼))产生的的视觉细信号,长此以往弱势地位眼的视功能将受影响,从而导致弱视发生。


弱视的分类


斜视性弱视:


发生在单眼,患儿有斜视特别是四岁以下单眼恒定性斜视患者,由于两只眼所成的像不一致,大脑皮质主动抑制斜眼的视觉冲动,长期抑制就会形成弱视。斜视发生的年龄越早,产生的抑制越快,弱视的程度越深。这类弱视占全部弱视患者的30%。


屈光参差性弱视:


因两眼屈光度数相差较大,一般高于250度,两眼眼所成的像大小及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两只眼所称的像不能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屈光度较高的眼常形成弱视和斜视。弱视的深度不一定与屈光参差的度数有关,但与注视性质也有关,旁中央注视者弱视程度较深,这类弱视的性质和斜视性弱视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临床上有时也不易区分弱视是原发于屈光参差,还是继发于斜视,此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配戴眼镜,可以预防。这类弱视占全部弱视患者的30%。


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眼弱视,可发生在高度近视、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儿童或青少年人群,多数近视在6.00D以上,远视在5.00D以上,散光≥2.00D或兼有散光者已形成弱视。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并无双眼物像融合机能障碍,若及时配戴适当眼镜,弱视眼的视力可逐渐提高。这类弱视占全部弱视患者的15%。


废用性弱视:


在婴儿期,由于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或因眼部手术后遮盖时间太长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球,妨碍或阻断黄斑接受形觉刺激,因而产生了弱视,故又称遮断视觉刺激性弱视。这类弱视占全部弱视患者的15%。


先天性弱视或器质性弱视(5%):


由于出生时黄斑出血等疾病,导致黄斑区的感光细胞视锥细胞发生病变,这类弱视预后较差。这类弱视占全部弱视患者的5%。


弱视预防


弱视是较为常见的儿童眼病,目前研究显示儿童中患病率约为3%。弱视一般发生在视觉发育尚未成熟的婴幼儿时期,因此,及早接受常规的眼部体检、平时注意观察和发现幼儿的视觉异常、及时在儿童视觉发育敏感期内矫正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及治疗眼部疾患可以减少弱视的发生,改善治疗效果。


弱视的并发症


弱视除了戴眼镜后视力也低于正常人外,还合并双眼视功能异常,如立体视功能较差;另外,患者的视觉对比敏感度也存在异常。


弱视的检查


在临床上通过以下检查可明确弱视的性质及视功能损害程度:


1 视力检查:包括裸眼视力和最佳矫正视力。有时还需要检查单个视标的视力和成排视标的视力检查,以明确有无拥挤现象。


2 屈光度检查:弱视患者均需要睫状肌麻痹后验光(俗称散瞳验光)以明确屈光度,这是进行弱视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


3 详细的眼部检查:以明确眼部病变,排除是否有影响视力的其他眼病。


4 眼底注视性质检查:明确是否存在旁中心注视。


5 斜视度检查:对有斜视的患者需要进行斜视情况检查,以明确斜视的性质和状态。


6 双眼视功能检查:明确双眼视功能状态即立体视,评估弱视的预后。


7 相关检查:对于矫正视力较差,眼部检查不能查出病变者还应进行视觉电生理检查,已排除是否存在视神经病变,必要时部分患者可能需要眼眶和头颅的影像学检查等,以排除颅内疾患。


弱视的治疗


由于弱视多形成于视觉发育的敏感期,所以弱视治疗效果与是否眼睛正处于视觉发育敏感期有关。在视觉发育敏感期内,弱视治疗效果较好;而超过了敏感期,弱视的治疗难度会变大,甚至无效。因此,弱视治疗要尽早诊断、尽早治疗进行,越早开始治疗效果越好、恢复时间越短。一般来讲,5~6岁治疗效果较佳,8岁后较差;中心固视效果较佳,旁中心固视效果较差。


1首先矫正引起弱视的原因,如是否有屈光参差、高度近视、先天性白内障等。然后根据病因进行治疗,如佩戴合适眼镜矫正高度远视或近视,使视网膜成像清晰,从而促进视觉功能不断发育;对于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等病变,则需要首先用手术治疗原发病,使屈光间质恢复透明利于视网膜清晰成像,然后再进一步治疗弱视。


2 单眼遮盖:这是治疗弱视的经典方法,对于单眼弱视者,则要在佩戴合适屈光矫正眼镜的基础上,遮盖健眼即遮盖没有弱视的好眼,强迫弱视眼持续接受物像刺激,促进弱视眼的视功能发育。具体遮盖的时间医生会根据患儿年龄、弱视程度、治疗合作性、遮盖治疗对生活影响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3 部分不能接受遮盖治疗的患者,如认为遮盖一眼不美观或对于配合性较差的儿童,可以考虑滴散瞳眼药水方法达到类似遮盖治疗的效果。


4 视觉功能训练等:在以上治疗的基础上,有的患者可能会根据情况接受一些弱视视觉训练的器具和仪器,如使用弱视训练仪器进行弱视训练,或进行描图、串小珠子甚至电脑游戏等,能一定程度上加快治疗进度、缩短疗程。


5 双眼视功能训练:双眼视功能训练可以促进弱视治疗和恢复,也能改善弱视治疗后视功能水平。


遮盖法治疗弱视的具体方法


遮盖法(occlusion)有一个很悠久的历史。随着对致病的病理生理学认识的提高,疾病的处理也相应地改善。早在1743年de Buffon认为弱视眼视力的下降是产生斜视的原因,因而建议遮盖注视眼。以后很多年人们认为弱视是一种先天遗传性异常,因而放弃了甚至反对遮盖疗法。后来学者们认识到弱视是一种功能性异常,是对斜视的知觉性适应,所以又恢复了遮盖疗法,直到目前它还是治疗弱视的主要和最有效的方法。


遮盖法有传统遮盖法(盖主眼,强迫弱视眼注视)及倒转遮盖法(盖旁中心注视弱视眼,使之转变为中心注视)。遮盖法也可以是完全性或部分性,前者是指全日遮盖(睡眠时可以去除,但在起床后立即盖上),后者是指每天遮盖数小时。治疗发育性弱视,初起时必须全天遮盖,以后为维持巩固所获得的视力,可以施行部分遮盖法。目前学者们都主张遮盖主眼,强迫弱视眼注视。遮盖法可以清除由于刺激注视眼而造成的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


遮盖疗法对大年龄组(7~9岁)儿童也有效,但疗程较小年龄组长。50%~66%的患儿在治疗停止后能维持所获得的视力。一般是对于1岁儿童采取3∶1规律,即遮盖主眼3天,遮盖弱视眼1天,促使主眼注视,以免发生遮盖性弱视。两岁儿童可采用4∶1规律,3~4岁儿童盖主眼时间可适当延长。采用3∶1或4∶1遮盖法而弱视眼无改善时也可适当延长遮盖时间,但同时需加强复诊,每次间隔不得超过3周。复诊时必须检查双眼视力,以免因遮盖健康眼导致健康眼发生弱视。


待弱视眼已获得最好视力后,则将全日遮盖改为部分遮盖。研究发现,9~13岁后的弱视患者在接受遮盖后弱视眼视力仍能提高,因此遮盖疗法对于大龄患者也应尝试。采用遮盖疗法时,应当坚持直到双眼视力相等为止,持续遮盖3个月而弱视眼视力不再继续提高时,可以终止遮盖疗法。弱视治疗所需时间因人而异,年龄越小,所需时间越短。消除抑制,提高视力,矫正眼位,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以达到恢复两眼视功能。弱视的治疗效果与年龄及固视性质有关,5~6岁较佳,8岁后较差;中心固视较佳,旁中心固视较差。




弱视知识问答


A:

儿童弱视的症状都有哪些?


Q:

1.视力差:裸眼和戴眼镜后的最佳矫正视力均低于正常。


2.拥挤现象:检查视力时,用单个视标检查时弱视患儿的视力会比成排成行检查的视力更好。可能与弱视患者视觉发育不完善有关。


3 注视性质异常:部分弱视眼患者注视时不是用眼底视力最敏感的黄斑中心进行注视,而时注视点位于视网膜的其它部位,这类注视不仅造成视力不良而且治疗难度更大。


4.立体视异常:弱视患者由于双眼视功能发育不均衡,从而影响立体视的发育,表现为立体感和精细工作能力受影响。


5.对比敏感度降低:弱视的对比敏感度下降,尤其是对精细目标的对比敏感度更差。


6.调节功能异常:弱视眼的调节能力低于正常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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